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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務院學位辦[2012]28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將我校2012年招收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專業學位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生類別
1.法律碩士(J.M),專業學位代碼:035100;
2.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代碼:125200;
3.會計碩士(MPAcc),專業學位代碼:125300。
二、報考條件
1.法律碩士(J.M):2009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并取得畢業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的法院、檢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門人員,人大系統干部以及有關部門從事法律實際工作者。
符合報考條件的政法系統考生,資格審查表除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外,還須經省級主管部門審查蓋章。
非政法系統考生錄取比例不超過本校當年招生限額的20%。
2.公共管理碩士(MPA):2009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并取得畢業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的在職人員。重點招收政府部門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機構人員。
符合報考條件的政府部門管理人員須按照國家公務員局的統一要求,持省級人事部門的推薦意見進行資格審查;非政府部門人員,資格審查表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
非政府部門人員錄取比例不超過本校當年招生限額的20%。
3.會計碩士(MPAcc):2010年7月31日前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或本科以上畢業并取得畢業證書(一般應有學位證書),從事會計或相關領域實際工作2年以上的在職人員。
考生應在報考前自查是否滿足上述條件, 如因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而未能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三、報名方法
采用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
網上報名:考生于6月25日—7月10日登錄全國統一報名網站“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以下簡稱學位網,網址http://www.chinadegrees.cn),按網站說明和要求完成網上報名,生成并打印《2012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報名登記表》(樣表見附件)。考生現可登陸我校在職攻讀碩士學位預報名系統,預留聯系信息,以便相關學位中心能夠及時通知有關事項。
現場確認:考生于7月13日—16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護照)和《2012年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報名登記表》,到各省級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指定的現場確認點,繳納報名費、核驗學歷和學位證書、確認報名信息。報名信息經考生簽字確認后,一律不得更改。
四、入學考試
1.初試
初試為全國聯考,具體科目為:
(1)法律碩士(J.M):英語、專業綜合,共計2門;
(2)公共管理碩士(MPA):英語、公共管理綜合能力測試,共計2門;
(3)會計碩士(MPAcc):英語、綜合知識,共計2門;
考試大綱為:
法律碩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英語(日語、俄語)考試大綱》(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2012年在職攻讀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聯考專業綜合考試大綱》(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2版)。
公共管理碩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英語(日語、俄語)考試大綱》(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聯考考試大綱》(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2版)。
會計碩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英語考試大綱》(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2012年會計碩士(MPAcc)專業學位聯考考試大綱及考試指南》(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2版)。
考試日期為2012年10月28日,考試安排為:
學位名稱
10月28日
8:30-11:30
10月28日
14:30-17:00
法律碩士
專業綜合
英語
公共管理碩士
公共管理綜合能力測試
英語
會計碩士
綜合知識
英語
考生可于10月17日后在學位網下載準考證,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通知為準。閱卷由教育部統一組織,成績公布方法另行通知。
2.復試
復試由我校單獨組織,考察內容為政治理論、思想品德、專業能力、綜合素質等,形式為面試或面試與筆試相結合。初試成績公布后,我校根據初試成績自主確定參加復試分數線。
參加復試的分數線、復試時間、復試地點等具體事項預計于2012年12月底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yjs.shufe.edu.cn/structure/yzw/index.htm)公布,我校不再寄發書面通知,請考生關注網上發布的信息。
五、資格審查
我校對考生報考各類專業學位條件的審查將在復試階段進行。考生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誠信負責。不符合報考條件和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將不予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符合我校復試分數線的考生應及時登錄“學位網”下載《資格審查表》,本人簽名后將該表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核準表中內容、填寫推薦意見,并在電子照片上加 蓋公章。其中報考法律碩士(J.M)的政法系統考生,資格審查表除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外,還須經省級主管部門審查蓋章;報考公共管理碩士 (MPA)的政府部門管理人員,還須按照國家公務員局的統一要求,由省級人事部門的審查蓋章。
考生參加復試時,須帶好以下資料進行報考資格審查(復印件請使用A4紙以備存檔):
1.《資格審查表》原件;
2.身份證原件及1份復印件;
3.畢業證書原件及1份復印件。如有學位,則還須提供學位證書原件及1份復印件。如持境外學歷、學位報考,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資格審查時同時提交認證報告。
六、錄取原則
綜合考生的初試和復試成績擇優錄取,擬錄取名單預計于2013年2月公布。
七、培養方式
我校各類專業學位的培養方式為在職學習,學習期間不轉戶口、人事關系等。學習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醫療費用等均由所在單位承擔。
八、學位授予
對修滿規定學分、課程考試合格且學位論文答辯通過者,經上海財經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通過后,授予上海財經大學相應碩士專業學位,頒發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統一印制的碩士專業學位證書。
九、招生信息及有關規定以國務院學位委員會2012年招收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工作的文件和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發布的公告為準,請考生留意“上海財經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js.shufe.edu.cn/structure/yzw/index.htm)”。
上海財經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2年5月28日
上海財經大學是中國人自主創辦、中國第一所以推廣現代商學而建立的大學,是中央部屬高校,是教育部、財政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三方共建、進入國家211工程、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和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項目行列、文理商法協調發展的國家重點大學。學校以建設國際知名、具有鮮明財經特色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學為目標,為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為上海“四個中心”建設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學校主頁: http://www.shufe.edu.cn/
中文名: 上海財經大學
外文名: Shanghai Univ. of Fin. & Econ.(SUFE)
簡稱: 上財
校訓: 厚德博學 經濟匡時
類別: 公立大學
主管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現任校長: 談敏
所屬地區: 中國上海
國家重點學科: 3個
碩士點: 74個
博士點: 48個
博士后流動站: 4個
國家基地: 10個
目標定位: 國際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學
鄭州華章MBA培訓中心
咨詢電話:0371-66961135
報名時間:8:00-18:00,周末不休
校址:鄭州二七區大學路金源大廈(鄭州大學南校區東門對面)11樓
公交路線:乘4、63、66、82、111、201、213、317、804、866、Y802、K906路公交車到大學路桃源路站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