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復試分數基本要求
根據2016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考生成績統計結果和我校各院系招生計劃,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對入圍復試的考生初試分數基本要求如下。
報考學科門類(專業)或專業學位類別或專項計劃
([]內為學科門類或專業代碼)
|
總分
|
單科1
(總分=100)
|
單科2
(總分>100)
|
哲學[01]
|
300
|
45
|
75
|
經濟學[02]
|
340
|
50
|
80
|
法學[03](不含[035])
|
335
|
55
|
85
|
專業學位法律[0351]、社會類[0352]
|
305
|
45
|
75
|
教育學[0401]
|
315
|
50
|
150
|
心理學[0402]
|
340
|
65
|
180
|
體育學[0403]
|
280
|
45
|
140
|
專業學位教育類[045](不含[045108])
|
320
|
50
|
75
|
學科教學(英語)[045108]
|
325
|
55
|
85
|
文學[05](不含[0502]、[0551])
|
355
|
60
|
90
|
外國語言文學[0502]、翻譯碩士[0551]
|
360
|
60
|
90
|
歷史學[06]
|
340
|
55
|
165
|
理學[07]
|
295
|
40
|
70
|
工學[08](不含工學照顧專業、工程照顧專業、軟件工程[083500])、軟件工程專業學位[085212])
|
295
|
45
|
70
|
工學照顧專業及工程照顧專業[0801]、[0806]、[0807]、[0818]、[0819]、[0825]、[085205]、[085206]、[085217]、[085218]、[085224]
|
285
|
45
|
70
|
軟件工程[083500])、軟件工程專業學位[085212]
|
280
|
40
|
60
|
醫學[10](不含基礎醫學[1001])
|
305
|
45
|
150
|
基礎醫學[1001]
|
290
|
45
|
120
|
管理學[12](不含文化產業學[1202J9]、專業學位管理類[125])
|
350
|
50
|
80
|
文化產業學[1202J9]
|
350
|
65
|
100
|
專業學位管理類[1252]、[1255]]
|
160
|
40
|
80
|
專業學位管理類[1256]
|
160
|
50
|
100
|
專業學位管理類A [1251]
|
155
|
40
|
80
|
專業學位管理類B [1251]
|
150
|
40
|
80
|
專業學位會計碩士[1253]
|
210
|
65
|
140
|
藝術學[13] (不含音樂[135101])
|
325
|
50
|
100
|
專業學位音樂[135101]
|
325
|
40
|
80
|
少數民族骨干計劃(考試科目為3門或4門)
|
280
|
40
|
70
|
少數民族骨干計劃(考試科目為2門)
|
180
|
40
|
80
|
單獨考試
|
260
|
30
|
50
|
強軍計劃
|
260
|
30
|
50
|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簡稱“士兵計劃”)
|
報考專業控制線總分下降30分,單科線下降5分
|
說明:
1、我校實行差額復試,具體安排由相關學院通知,請達到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考生做好復試準備。
2、報考工商管理碩士[1251]并通過我校商學院提前面試的,執行專業學位管理類B線,其他報考工商管理碩士[1251]的考生均執行專業學位管理類A線。
3、享受加分考生申請條件:
①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在服務期滿后三年內或退役后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 分。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學業后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 分。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②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 分,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 分。
符合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須在 3 月 10 日前向我校研招辦提出書面申請,并出具相關證明材料。可發電子郵件,郵箱為1823163553@qq.com。
二、復試總體安排
復試在3月19日至3月24日進行,所有上線考生均可參加復試,由我校各二級研招單位具體組織實施。二級招生單位根據我校關于復試和錄取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單位的復試方案,確定具體的時間、地點,并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和本單位網站上公布,請各位考生關注網站信息。
根據湖南省物價局核準,研究生考生復試費為120元/生(推免生免交)。考生須于3月16日至3月20日通過“中南大學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統”考生入口http://yjszsgl.csu.edu.cn/ksxt/進行網上支付復試費。學校將通過系統查看考生繳費情況。不按時在網上支付復試費的,不予復試和錄取。
三、報考資格審查
我校將按照教育部和我校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的規定,嚴格審查復試考生的報考資格。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和錄取。
(一)考生復試時須攜帶本人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
(2)本人學歷、學位證書或者學生證。① 具有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考生攜帶本科學歷證書、學位證書;② 應屆本科畢業生持注冊完整的學生證或者就讀學校教務管理部門出具的學籍證明。
(3)部分考生(詳見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學籍學歷校驗未獲通過,請提前準備好學歷或學籍認證報告,來校復試期間提交我校研招辦。① 應屆本科畢業生準備好《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生準備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學籍學歷驗證或認證辦法,請點擊查閱http://gra.its.csu.edu.cn/yjsy/pygl/wjtzxq5663_1_5.html)。② 凡在國外獲得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的考生,準備好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4)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單位公章)。
(5)考生自述(包括思想政治表現、外語水平、業務和科研能力、攻讀碩士學位研究計劃等)。
(二)所有推免生不再參加復試,錄取專業名稱及代碼必須與國家推免系統中一致,不得調劑到其他專業;如有放棄請于3月18日前向錄取院系和研招辦提交書面報告;如出現下列情況將取消錄取資格:
(1)不能完成本科培養方案規定的所有課程及實踐環節(含畢業論文或實習)的學分要求;
(2)自取得推免資格至畢業之日有受過刑事、行政、紀律處分等情況。
四、復試內容、形式及規則
復試內容包括三個方面:專業課筆試、外語能力測試、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各項測試成績的合格標準,由二級招生單位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1、專業課筆試
專業課筆試由各二級招生單位負責組織和實施。專業課筆試考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300分(管理類聯考的專業課筆試滿分100分)。專業課筆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二級招生單位研招工作領導小組對筆試試題保密負責。筆試答卷須密封評卷,評卷教師應在答卷上簽名,對評卷質量負責。筆試試題和答卷須保存3年備查。
管理類聯考考生在復試時須加試政治理論考試,考試時間為1小時,滿分為100分,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政治理論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在復試時須進行漢語水平測試,測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同等學力考生、成人應屆本科畢業生、本科結業、以及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均須加試至少兩門不同于初試科目的本科主干課程。每門考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為100分。加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
2、外語能力測試
外語測試采取聽說交流的形式(面試)。每名考生的測試時間一般不少于10分鐘,滿分100分。復試小組每個成員各自獨立給考生評分,取算術平均值為最終成績。復試小組安排秘書當場如實記錄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和復試小組成員各自的評分,并計算平均分。外語能力測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3、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
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采用面試形式,滿分100分。每名考生的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10分鐘。同一專業各復試小組的復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應當統一。復試小組每個成員各自獨立給考生評分,取算術平均值為最終成績。復試小組安排秘書當場如實記錄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和復試小組成員各自的評分,并計算平均分。
各二級招生單位應加強對考生心理健康狀況的考察,考察方法見下發的附件《心理素質考察實施方案》。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二級招生單位可單獨組織對考生的實踐(實驗、臨床)能力考核,主要測試實驗和操作技能,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實踐(實驗、臨床)能力考核成績計入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成績。
報考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復試工作應按照“分類復試、分別進行、各有側重”要求進行。各二級招生單位要充分考慮考生的生源特點,結合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培養目標和要求,研究制定適合專業學位研究生選拔特點的復試方法和內容,更加突出對專業知識的應用和能力的考查;加強對考生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時還應注重對考生興趣、愛好、特長及就業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4、復試總成績計算:
復試總成績=初試總分+專業課筆試成績+外語能力測試成績+綜合素質及能力測試成績。
五、調劑復試
(一)校內調劑復試
考生在二級招生單位內部調劑的,由二級招生單位自行安排。原則上不接受跨二級單位調劑復試。如有個別學院、專業需要接收少量校內調劑生,我校將在網上發布相關信息。校內調劑復試的具體要求如下: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且已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專業我校復試分數線的考生可申請調劑。
3、原則上不能跨學科門類調劑復試錄取。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調入專業初試科目有統考數學、統考外國語的,原報考專業初試科目須有統考數學、統考外國語),并須達到調入專業的我校復試分數線。
4、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可相互調劑(會計調入其他聯考類型須滿足畢業時間要求),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5個專業。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5、報考專業學位(臨床醫學專業學位、口腔醫學專業學位除外)的考生不得向對應的學術型學位調劑。
6、報考學術型專業(不含臨床醫學、口腔醫學)的考生在達到該專業我校復試分數線,且統考科目相同或相近的,可申請調劑到對應的專業學位專業。報考法學碩士調劑法律碩士(法學)的,還須符合法律碩士(法學)的報考條件,即本科就讀專業為法學。
7、報考臨床醫學專業學位[專業代碼1051]、口腔醫學專業學位[專業代碼1052]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或學術型專業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專業學位、口腔醫學專業學位。按照國家相關文件要求,報考臨床醫學專業學位、口腔醫學專業學位考生本科畢業專業必須分別是臨床醫學和口腔醫學。因此本次已達到我校復試分數線報考臨床醫學專業學位、口腔醫學專業學位考生若本科專業分別不是“臨床醫學和口腔醫學”,則須轉入臨床醫學或口腔醫學學術性相應專業進行復試,考生亦可申請轉入基礎醫學類參加復試。
8、推薦免試生的錄取專業名稱及代碼須與國家推免系統(已備案)中一致,不得調劑到其他專業錄取。
9、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10、單考和強軍計劃考生不能調劑專業進行復試和錄取。
11、報考我校工學各專業且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專業我校復試分數線的考生,可申請調劑軟件工程碩士專業學位[085212]。
(二)我校總體生源充足,原則上不接收第一志愿報考外校的考生調劑到我校。如有個別專業需要接收少量外校調劑生,我校將在網上發布相關信息。
(三)我校考生調劑外校
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但未達到我校復試分數線或者未通過我校復試的考生,在國家復試分數線公布之后,可按照教育部今年的調劑政策和要求,申請調劑到外校。如接收調劑學校需考生出具蓋章的初試成績單,請持考生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到我校校本部三辦301辦理。注意,調劑外校須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網上調劑系統完成相關程序。
六、學制、學費與獎、助學金
我校各專業碩士研究生學制均為3年。
國家規定所有納入招生計劃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都要繳納學費。根據《湖南省物價局、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加強我省研究生收費管理的通知》(湘價教[2013]110號)以及國家有關研究生獎助政策的文件,并結合本校實際,我校2016年碩士研究生新生學費標準及獎助學金政策如下:
1、碩士研究生獎、助學金體系包括:國家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學校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導師獎學金、各類校級獎勵金學生獎、研究生國家助學金。
2、全日制全脫產碩士生新生可享受國家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學校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我校國家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標準為4000元/生.年,學校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標準見下表。約有80%的新生可獲得國家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和學校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另有部分新生只獲得學校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新生進校后第二、三學年將根據學習、科研等情況重新評定國家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學校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我校2016年碩士生新生學費、學校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標準(單位:元/人.年)
類 別
|
學費
|
學校研究生
學業獎學金
|
學制
|
|
學術型專業
|
8000
|
4000
|
3年
|
|
專業
學位
(按括號內的專業代碼對應)
|
經濟類(02)
|
14000
|
10000
|
3年
|
法學類(03)
|
10000
|
6000
|
3年
|
|
教育類(04)
|
10000
|
6000
|
3年
|
|
文學類(05)
|
13000
|
9000
|
3年
|
|
工學類(08)(不含軟件工程碩士)
|
12000
|
8000
|
3年
|
|
軟件工程碩士(085212)
|
12000
|
無
|
3年
|
|
醫學類(10)
|
10000
|
6000
|
3年
|
|
會計碩士(1253)
|
14000
|
10000
|
3年
|
|
藝術學類(13)
|
9000
|
5000
|
3年
|
|
工商管理碩士(1251)
|
20000
|
無
|
3年
|
|
公共管理碩士(1252)
|
14000
|
無
|
3年
|
|
工程管理碩士(1256)
|
14000
|
無
|
3年
|
|
單獨考試
|
14000
|
無
|
3年
|
|
強軍計劃
|
14000
|
10000
|
3年
|
3、全日制全脫產碩士生新生均享受研究生國家助學金(6000元/生.年),對優秀推免碩士生,學校增加2000元/生.年的優秀推免碩士生獎學金,與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累計發放。
注:全脫產研究生是指人事檔案和工資關系轉入我校,全日制在我校脫產學習的研究生。
4、根據教育部、財政部關于做好“高層次人才強軍計劃”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研究生收費和獎、助工作的通知(教財函【2015】4號):“強軍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錄取各類別研究生均享受獎學金和助學金!
5、非在職脫產軟件工程碩士研究生不享受獎學金但享受助學金。
6、單考、MBA、MPA、工程管理碩士、以及其他在職不脫產研究生不享受獎、助學金。
7、特別優秀的推免生入學后可申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8、導師獎學金從導師科研項目助研經費中設立支出。根據研究生在科研項目中的表現,由導師自主確定發放標準。
9、社會各界在學校設有多類年度校級獎勵金學生獎,金額一般在2000-10000元/生.年。校級獎勵金學生獎為優秀在學研究生申請。
10、獲得獎學金的新生須按錄取通知書中規定的時間先繳納學費,入學后學校根據錄取時確定的獎學金等級發放獎學金,但人事檔案、工資關系未按時轉入我校的新生,將被取消獎、助學金。
七、函調政審
對所有擬錄取考生,二級招生單位應盡快向其所在單位函調考生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并據此于4月底前完成審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情況。
八、復議
考生對復試結果有異議,可以書面形式先行向所在二級招生單位提出,二級招生單位應及時調查、認真處理并回復考生。考生如對二級招生單位的處理不服,可向學校研招辦提出申訴。
舉報監督電話:學校紀委0731-88879252;研招辦0731-88876806。
九、工作日程
3月9日-15日,確定各二級研招單位招生計劃及結構比例、獎助學金分配方案;
3月16日-20日,考生網上繳納復試費;
3月19日-24日,學院組織復試;
4月18日前,完成調劑考生的復試工作;
4月19日前,在我校網站公示擬錄取考生信息;
4月20日前,上報招生計劃完成情況;
4月25日左右,湖南省教育考試院對全省擬錄取考生進行相關資格審核和計劃執行情況審核;
4月30日前,將錄取名單在“研招信息公開平臺 ”上報;
6月上旬,學校研招辦發出錄取通知書。
中南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
2016年3月3日
無相關信息 |
鄭州華章MBA培訓中心 |
下一篇: 鄭州大學2016年碩士生復試考生須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