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現場確認對象
鄭州大學報考點接受以下條件考生的現場確認,不接受其他考生現場確認。(鄭州大學報考點接受報考鄭州大學考點已交費考生的現場確認,我校不接受未進行網上報名、交費的考生現場確認時補報名)
1、鄭州大學2015屆本科畢業生、鄭州輕工業學院西校區2015屆本科畢業生及鄭州科技學院2015屆本科畢業生;
2、①全國各地報考鄭州大學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圖書情報碩士的考生;
②報考鄭州大學音樂學院、美術學院的考生。
(第2條相關考生必須在鄭州大學報考點報考)因鄭州大學考場數量受限,鄭州大學考點將嚴格按照上述條件進行資格審查,不符合條件的考生請選擇到鄭州市其它報考點進行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敬請諒解!
二、現場確認時間、地點及具體安排
(一)現場確認時間:2014年11月10日至14日;
工作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現場確認具體分配:
11月10日:報考鄭州大學MBA、MPA、圖書情報碩士、美術學院、音樂學院的考生。
11月11日:鄭州輕工業學院西校區2015屆本科畢業生及鄭州科技學院2015屆本科畢業生。
11月12日:鄭州大學商學院、旅游管理學院、公共管理學院、信息管理學院、文學院、法學院、新聞與傳播學院、外語學院、歷史學院、體育系、體育學院、教育系、管理工程學院、物理工程學院、數學與統計學院、化學與分子工程學院、生命科學學院應屆本科畢業生。
11月13日:鄭州大學信息工程學院、電氣工程學院、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機械工程學院、土木工程學院、水利與環境學院、化工與能源學院、建筑學院、力學與工程科學學院應屆本科畢業生。
11月14日:鄭州大學公共衛生學院、醫學院、藥學院、護理學院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其他院系應屆本科畢業生。
本校應屆生請自覺根據時間分配進行現場確認,避免造成確認現場過分擁擠。
(二)現場確認地點:鄭州市科學大道100號,鄭州大學新校區南體育館(進入鄭州大學新校區南大門后左轉向北約100米春華路左轉,前行100米即到)。
三、確認程序和攜帶材料
(一)確認程序:
1、11月10日-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符合我校報考點接收條件的考生請正確填寫“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鄭州大學報考點網上報名信息確認卡” (此卡和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請到網報信息確認現場領取),填寫內容包括本人網報系統生成的網上報名編號、本人姓名、證件類型、證件號碼、報考類別、報考單位名稱、畢業證書(或學生證)編號、畢業學校等。
2、持填寫完畢的“網報信息確認卡”、考生攜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網報編號、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招辦(開《自考成績證明》)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開《屆時畢業證明》);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到鄭州大學報考點確認報名信息。
3、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持 “網報信息確認卡”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信息采集處進行指紋和面部圖像信息采集,領取打印的報名信息簡表,核對無誤本人簽字后,連同本人簽署的《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一并交至收表處,若核對有誤到咨詢處進行修改;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一切責任考生自負,請務必認真核對。
4、考生如忘記本人網上報名系統生成的報名編號,可根據注冊用戶名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進行查詢。如有其他疑問請到咨詢處進行咨詢。
5、提供虛假材料獲得考試資格和考試成績屬于作弊行為,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其報考、錄取、入學資格或學籍,將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理。
特別提示:
1、考生只進行網上報名,不到報名現場進行資格審查、指紋和面部圖像信息采集的,網上報名信息無效。
2、我校不接受未進行網上報名的考生現場確認時補報名。
3、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考生本人在現場確認時對網上報名信息進行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初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
4、2015年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初試時間為2014年12月27日—29日。準考證由考生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打印時間為2014年12月15日---12月29日。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參加2015年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的考生必須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5、現場確認地點是木質地板,請考生參加現場確認時不要穿高跟鞋、釘子鞋等尖銳鞋底或鞋底帶鐵質物件的鞋子。
鄭州大學研究生院
201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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