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名稱:鄭州大學EMBA聯合會企業發展部房地產協會。
第二條 本會宗旨:為會員提供服務,推動會員之間互相交流、合作、創新。定期提供行業內政策信息,促進房地產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第三條 本會住所:鄭州市。
第四條 本會活動內容:為會員提供定期溝通和交流,至少1次/季,以座談、講座、學術交流,會員單位和標桿企業參觀考察等為主。
第二章 會員
第五條 本會的會員是鄭州大學EMBA學員,申請入會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鄭州大學EMBA在校及離校學員;
(二)學員以房地產行業為主,其他行業學員也可自愿申請加入;
(三)承認本會章程;
(四)自愿加入本會。
第六條 會員入會程序:
(一)提交入會申請;
(二)由本會會長授權秘書長審核同意,并發放會員證。
第七條 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維護行業利益;
(二)完成本會委托的工作,支持并參加本會的各項活動;
(三)按規定按期繳納會費。
第八條 會員如果在兩年內不繳納會費及參加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的職權: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三)聽取和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本會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條 會員大會于每年12月份召開一次,主要會議議題審核會費使用情況及換屆選舉。
第十一條 本會設理事會,理事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主要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一)理事會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 年。理事會設立會長一名、副會長若干名,秘書長一名(可由副會長兼任)組成。
(二)理事會成員原則上由在院學員中產生,副會長從每屆中選舉一名。會長和副會長離院后自動成為名譽會長、副會長。
第十二條 理事會的職責
(一)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二)召開會員大會,并向會員大會匯報工作和會費收支情況;
(三)指派專人對會費的管理,每半年對會費收支情況向會員公布;
(四)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三條 理事會成員的職責
本會會長行使以下職責:
(一)主持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大會召開情況。
本會副會長行使以下職責:
(一)主持會員大會;
(二)在會長分工下開展工作。
本會秘書長行使以下職責:
(一)召集會員大會;
(二)組織日常事務,組織安排會員活動,與 公司做好協調對接。協會日常管理事物交由 公司處理,該公司主要負責活動策劃、組織安排,房地產行業信息收集和發布;
(三)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四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十四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及贊助;
(三)利息;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五條 會費繳納標準:會員入會后一次性繳納會費。繳納會費額度如下:
(一)會長:5000元;
(二)副會長:1000元/人;
(三)會員:500元/人
第十六條 本會經費必須用于會員交流活動使用。
第十七條 本會建立完善的經費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完整、準確。
第十八條 本會資產,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九條 理事會換屆選舉之前,必須對會費使用情況報會員大會審核通過。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由鄭州大學EMBA聯合會企業發展部解釋。
第二十一條 此章程在鄭州大學MBA/EMBA教育中心網站上公布。并以郵件方
式發送給各班會長。
鄭州華章MBA培訓中心
咨詢電話:0371-66961135
報名時間:8:00-18:00,周末不休
校址:鄭州二七區大學路金源大廈(鄭州大學南校區東門對面)11樓
公交路線:乘4、63、66、82、111、201、217、256、317、903、904、906、Y806、Y815路公交車到大學路桃源路站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