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住房還是拿房貼
張博士是成功海婦人士,國內某領域的知名專家,菜日接到一家上市公司的邀請函,邀請他作為公司的技術顧問,指導開發新產縣。邀請函的具體條件如下:
1.每個月束公司指導工作一天
2.每年聘金20萬元E
3.提供公司所在城市住房一套在公司至少工作6年。
張博士對以上工作待遇很感興趣,對公司開發的新產品也很有研究,決定應騎。但他不想接受住房,因為每月僅到公司工作一天,住公司招待所就可以了。因此他向公司提出,能否將提供住房改為發住房補貼。公司研究了張博士的請求,決定可以在今后6午里每年年初支付張博士25萬元房貼。
收到公司的通知后,張博士又狄豫起來,因為如果向公司要住房.可以將其出售,知除售價5%的契稅和手續費,他可以獲得95萬元的現金,而若接受房貼,則每午年初可獲得25萬元。假設每年存款利率3%,則張博士應該如何選擇?
如果張博士本身是一個企業的業主,其資金的投資曰報率為32%,別他又該如何選擇呢?
點評
要解決上述問題,主要是要比較張博士每年收到25萬元的現值與售房95萬元的大小問題。由于房貼每年年初發放,因此對張博士來說是一個即付年金。其現值計算如下:
P=25×[(尸/A,3%,5)十1:
=25×(4.5797十1)
=139.49(萬元)>95(萬元)
顯然,從這一點來說,張博士應該接受房貼。在投資回報率為32%的條件下,每年25萬元的住房補貼現值為
P=25×[(尸/A,32%,5)十11
=25×(2.3452十1)
=83.63(萬元)<95(萬元)
在這種情況下,張博土應接受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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